樂山市委日前發出通知,在全市開展“樂山好幹部”評選表揚活動,最終評選出50-100名“好幹部”。“樂山好幹部”評選標準有5項:一是信念堅定,政治素質好;二是為民服務,群眾口碑好;三是勤政務實,工作業績好;四是敢於擔當,精神面貌好;五是清正廉潔,作風形象好。活動將從11月中旬持續至12月底,特別註重在基層一線發現“好幹部”。(記者 王爽)
  (原標題:評選“樂山好幹部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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